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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会同市纪委、监委共同制定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深入发展
更新时间:2020/5/27 10:58:3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920

近日,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互动互促作用,加强纪法衔接配合,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深入发展,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共达州市纪律检查委员、达州市监察委员共同制定《关于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拓展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工作机制》共九条,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内容。

一、公益诉讼五大等外领域纳入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范围。《工作机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执纪监督或专项监督活动中,认为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违法事实整改的,除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英烈权益保护领域五大公益诉讼传统领域外,安全生产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网络侵害领域、扶贫领域、文物和文化保护领域等五大等外领域也将纳入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移送范围,进一步深化了纪法衔接配合的范围。

二、通过全媒体直播节目《阳光问廉》平台司法介入推动问题解决。纪检监察机关每期《阳光问廉》发现有关问题,适时通报检察机关,涉及公益诉讼管辖范围的,检察机关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推动问题实实在在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将问题解决情况在节目中通报。通过司法介入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并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结果,阳光透明、更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惠及民生。

三、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会商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强烈的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席会议会商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讨。

四、制定工作机制流程图推动机制落地落实。《工作机制》附《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流程图》,通过简图明确了《工作机制》操作流程,使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双向移送线索范围,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方式等一目了然,更具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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