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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快速从严惩处一起涉疫诈骗犯罪
更新时间:2020/11/15 14:23:01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3855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

快速从严惩处一起涉疫诈骗犯罪

 

近日,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医用口罩紧缺的情况下,产生销售口罩获利的想法,但经过多方联系没有找到货源。在明知自己没有货源的情况下,使用手机通过昵称为Kay的微信号和抖音应用程序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销售医用口罩信息。分别骗得被害人张某、冯某(未成年人)微信转账货款1254元、2890元,王某某收款后不再回复受害人询问。

该案自检察机关受理至一审判决仅6个工作日,采取速裁程序审理,彰显司法机关对涉疫犯罪零容忍态度,坚决从快、从严打击。一是强化提前介入。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初宣汉县院即提前介入侦查,对疫情期间侦查取证难题、固定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侦查指明方向。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为依法从快处理涉疫情案件,宣汉县院就认罪认罚、庭审程序等方面积极与法院协调,共同为案件办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案件快速办理。三是强化法制宣传,宣汉县院积极与法院、教科局沟通,将对涉疫情案件的打击处理作为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将在剪辑后利用网课平台组织学生观看,确保疫情期间法制教育不停课

 

【编辑:sjcy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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